在消费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各类美容护肤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的选择。然而,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频频发生。近日,泰州一位消费者向小编爆料自己因爱美之心反遭胁迫。

网友爆料

赫某菲,相信我不是第一个投诉这家店的人吧。

11月21日,我在海陵区济川路某商场闲逛,一名未着工服且自称WD经理之人诱导我去领取免费小样,我并未验证其身份,现在想来也是假的。

店员便在我脸上涂抹物质,称用于检测皮肤,出现黑色物质(实为竹炭粉)后,称我脸部需清洁并诱导我花费98元进行面部清洁。期间,我多次询问所涂产品信息,店员均含糊其辞,未告知产品名称与用途,产品疑似三无。

更为恶劣的是,做完面部清洁后,我脸部出现刺痛、红肿、发痒等不适症状,次日愈发严重。而在服务结束后,店员竟强行推销办卡。当时我处于未着装状态,他们却扣押我的衣物,致使我赤裸着身体,两人将我围住。

在极度恐惧之下,我被迫预留下一次98元的预付卡消费,他们才肯让我离开。

这种行为已构成非法监禁与胁迫消费,严重侵犯我的人身权利与消费权益,此消费行为理应判定无效。

12月20日,我要求退还未使用的次卡金额,商家却以“特价商品不予退还”为由拒绝,态度极其强硬。

其所谓“不退不换”的规定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处罚办法》第十二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属无效条款。

并且,商家要求退款必须到店录视频,这一要求严重侵犯我的肖像权,我无法接受。我在店内消费时已添加微信,有消费记录可证明身份,商家此举纯粹是故意刁难,且到店也难以确保我的人身安全以及能顺利退款。

12月24日在我沟通和投诉12315四天以后,市场监管局受理,店家要求签署协议才退,协议违约金高达50000元,而正常违约金不会超过总数量的30%,这个协议本身就不合法。

我查了她们的营业执照所谓的总部早已注销,且注册资金才2万元,是如何有资格发行预售卡的?税费有没有逃?是否属于非法经营?

在此,小编想说美容护肤行业本应致力于提升消费者的美丽与自信,如果该消费者所言属实那么这家店的做法严重违背了,行业的初衷和商业道德底线,消费者在面对此类商家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权益保障需要商家的自律、监管部门的有力监管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我们期待商家能够正视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也希望其他商家能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

来源:泰无聊论坛、泰州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