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酸!江苏盐城,一农民为照顾患癌的邻居,收了对方几只羊在自家摊上售卖,不料,由于羊肉没经过检验,卖羊肉获利180元被市监局开出10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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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在城中菜市场查获农民陈广芳摊位上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和羊头。经过调查,陈广芳家中还存有3条未经检疫的羊胴体

陈广芳承认自己在没有进行检疫的情况下,擅自宰杀并销售羊肉

不过,陈广芳的违规行为源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陈广芳的邻居顾德兰因患癌晚期,家庭经济困难,急需支付医疗费用。顾德兰因无法处理家中几只羊,便请求陈广芳帮忙。出于好心,陈广芳答应了帮助其宰杀并出售羊肉,但未考虑到相关的检疫规定,导致羊肉未经检疫就进入市场销售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食品安全法规定,只要未经检验的肉品,一经发现就是最低10万罚款,和获利多少没有关系,这种规定的初衷是保障公众健康,防止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可问题是陈广芳并没有恶意,也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他的行为只是出于对邻居的同情和帮助,面对的是一位因癌症晚期而经济拮据的邻居

陈广芳并非为了盈利,反而是在帮助别人,然而,他却被以“违反食品安全法”严厉处罚。这个处罚的金额,的确让人觉得过于沉重,尤其对一个普通农民来说,10万元的罚款几乎是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

相比之下,一些大企业通过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手段,侵犯消费者权益,但往往却能找到法律的“空子”或通过复杂的辩护程序,甚至有时并不会得到足够的惩处

我认为,虽然严格执法有其必要性,但个案中的具体情境也应当得到一定程度的考量。法律的公正性不仅仅体现在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更在于能否在执行时体现出应有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处理

在严惩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平衡对普通民众的保护,避免出现对微小行为过度严苛,而对大规模违法行为却处罚过轻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