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即走、随取随还

共享电动车的出现

为群众出行提供了诸多便利

但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无牌照、乱停乱放

违法载人、闯红灯等乱象

这些行为不仅不文明

还妨碍了交通秩序

下面我们通过一些图片

以及发生在我县的

几起共享电动车交通事故

一起来看看共享电动车所存在的乱象

无牌照的共享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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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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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共享电动车违法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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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之乱象篇

2024年10月4日16时30分许,在德安县义峰路义峰山公园路段,李某(未满16周岁)驾驶共享电动车违规搭载王某(未满16周岁)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由仲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上,造成了仲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骑行共享电动车闯红灯

“共享”电动车之乱象篇

2024年12月3日20时40分许,在德安县德安大道杨桥新城红绿灯处,陈某驾驶共享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直行的由胡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了陈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希望大家在享受共享电动车带来的便利时

更要注意遵规守法

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编辑:武婷 审核:刘莉 监制:何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