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钟小玲
“多亏了工作站的法官和调解员这么负责,不厌其烦地帮助我们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化解了我们的烦心事!”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某小区业主连声向泉港区人民法院峰尾法官工作站的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陈某是泉港某小区的居民,自2020年7月起开始接受某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意,陈某自2023年12月份起便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累计拖欠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三千余元。在多次催讨无果后,某物业公司向泉港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案件转至峰尾法官工作站。
驻点法官收到材料后,立即启动“法官+特邀调解员”模式进行诉前调解,力争实质性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物业服务的质量不好,楼梯的电灯坏了,向物业一直反映都没来修理,我们才不缴纳物业费……”在了解陈某不缴纳物业费的缘由后,法官向物业公司建议要及时回应业主反映的问题,引导物业公司实地勘察、利用公维金开展设施修缮,助力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同时,法官耐心向陈某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缴纳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陈某依法表达诉求,并劝说其依约履行义务。
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陈某当场履行了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这起物业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