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融媒集团消息,今年5月,被害人小郑与朋友小潘驾乘小汽车经过汕头潮阳区西胪镇泉塘村附近路段时,被一名男子用一张塑料椅拦车,并上前向小郑索要50原,在遭到拒绝后,男子拿了一把菜刀,威胁小郑开车门,还叫来另一人,开始对汽车进行打砸, 小郑随即报警,作案男子郭某雄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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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这起案件,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

被告人郭某雄持菜刀对被害人郑某的小汽车进行打砸,造成被害人郑某汽车车身玻璃碎裂及车身损坏,经估价,被砸毁物品的直接损失价格为人民币11342元

随后,被害人郑某的朋友赶到现场,被告人郭某雄又谎称被被害人郑某撞到,向被害人郑某索要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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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郭某雄今年57岁,无固定工作,作案当天,他因为手头没钱买烟,就动了拦车索要钱财的念头。

最终,法院判决拦车讨钱并且砸车的被告人郭某雄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图文来源:汕头融媒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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