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香港和澳门都是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前者设立于1997年、后者成立于1999年。不过,虽然名称叫法不同,但香港、澳门与大陆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在本质上都是直属于我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只是作为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拥有高度的自治权,其中就包括“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可以自行发行/流通货币,税收制度独立,以及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等方面”。
当然了,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和国防事务还是要由我国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同时,中央人民政府允许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可以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展经济、文化关系,为此中央人民政府还在香港、澳门专门设立了相应的职能机构(如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驻澳门特派员公署以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等),监督指导两个特区政府的相关对外工作。
在国防事务方面,香港和澳门的防务工作全部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军费也是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不需要特区政府拨款);自香港、澳门回归之日起至今,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一代代官兵便日夜驻防在两个特区的土地上,为保卫特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驾护航、站岗放哨。
而相较于解放军驻港部队是一支由陆海空三军部队组建的正军级单位,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的规格级别只是副军级,并且下辖力量主要由陆军部队构成,海军、空军仅派少量的军官进驻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负责联络协调、处理有关海/空军防务事宜等工作。此外,在部队兵力规模方面,解放军驻港部队的兵力合计大约超过6000人,而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的兵力则是按照适量、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的,驻军人数不超过1000人(也就是团级部队的编制)。
可千万别小瞧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虽然其不是三军合成部队、兵力也只是团级规模,但是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依旧是直属中央军委建制、接受南部战区的指挥,且军政主官(即司令员、政委)是副军职少将、其余副职则是大校军衔,部队地位很高。在机关机构设置方面,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设有正师级的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和副师级的保障部,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目前,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下辖部队编有摩托化步兵、装甲兵、侦察兵、通信兵、特种兵、防化兵、工兵等多兵种,并在广东珠海设有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珠海基地,部队装备以轻武器为主。
那么,为什么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的兵力规模如此有限、为什么不同时配属海空力量呢?这还是根据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要知道,澳门的总面积仅有33.3平方公里、只是香港面积的三十三分之一,哪怕是建个军用机场、军港的地方都不好找,而且澳门人口也只有67.88万人、连香港人口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因此,土地少、人口少的特殊区情,决定了解放军驻澳门部队的兵力规模还是要适量、精干,也不需要专门调派相应的海、空军部队进驻澳门承担防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