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是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而建立的,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它是通过建立个人、企业、国家三位一体、共同分担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建房筹资机制,形成住房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制度的核心和目的就是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公积金余额可直付首付啦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资金支付能力,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实施细则》。

什么是“直付首付款”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是指在政策实施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将本人在我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一次性划转至该住房对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约定收款账户)。

政策利好点

调整前:购房者需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方可凭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申请支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个人担负自筹资金的压力。

调整后:购房者可以直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直接支付给开发商,资金一步到位,手续便捷通畅,免去垫付压力,节省申请环节。有效提升了购房者,特别是预算有限的刚需客户的购房意愿。‌

这一政策的出台,利民、利市、利城。不仅为购房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减轻了资金压力,还能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为保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以及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的有效改善注入了新的动力。

总监制/李会斌、席晓靖

副总监制/王晓宇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石磊

审定/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