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西安男童被恶犬咬伤的事件今天有了一个喜大普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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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通报:2024年12月21日15时许,在我局辖区某村发生一起犬只伤人案件,受伤男童张某1(4岁)正在医院救治中,目前情况基本平稳。

现已查明,伤人犬只系郭某(男,34岁)饲养,未加管束窜出至村内道路,咬伤男童。案发后,郭某为逃避责任,将伤人犬只立即转移外地杀死掩埋藏匿。张某2(男,42岁)为协助郭某掩盖事实,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目前,郭某、张某2二人涉嫌犯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犬只尸体已被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童被恶犬咬伤,固然是一个悲愤的事,但此番将恶犬咬人的相关涉案人刑事拘留,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鼓舞人心、荡气回肠的消息,人民群众苦狗患已久,太需要一个漂亮的反击战来打击下狗势力的嚣张气焰了。

注意哦,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可不是玩意账,后期大概率是要进监狱的,虽说《警情通报》没通报具体罪名,但大概也能揣摩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和妨害作证罪。

此前媒体报道,12月21日下午,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4岁男童张逸川在村口附近玩耍时,被两只恶犬袭击,等家属赶到事发现场时,孩子受伤严重,已经陷入昏迷状态。

现在《警情通报》称“目前情况基本平稳”,这是极好的消息,希望孩子能尽快脱离危险。在此,也感谢西安警方!

近年来狗咬伤咬死人的事件频发,说一千道一万,狗患不绝的根本原因在人,一是狗主人的人仗狗势,拜狗教的势力泛滥;二是执法人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遇到狗伤人置若罔闻,遇到人伤狗如临大敌。此等氛围之下,狗势力是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嚣张,甚至于有极端爱狗人士已经推动狗和人平权的活动了。

尤其要说的是一些明星,动辄千万粉丝,人打狗的时候,你们哭爹叫娘;狗咬人的时候,你们一言不发。作为公众人物,你们的道德风范何在,你们的社会责任何在?狗咬人的舆情事件上,你们发个三言两语,真的那么难吗?

否极泰来,无数血与泪的教训已将有关部门从沉睡中惊醒,狗患治理开始有好的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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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赣州一公园内四条大型犬撕咬母女俩一事引发关注。12月19日,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对此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初步调查,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目前,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涉案人员钟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伤者伤情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西赣州的狗咬人,公安机关对狗主人采取的是“刑事强制措施”,到底哪个强制措施我不知道,也没人告诉我;西安的狗咬人事件公安机关干净利落,直接刑事拘留,这个措施真的好,大快人心,对无良狗主人的打击走出了关键一步。

万事开头难,赣州走了这一步,西安也走了这一步,其地方也要学习,今后但凡发生狗咬人,立马就对狗主人刑事拘留,后期结合具体情况再说,但这个刑事拘留必须搞起来。只要敢于作为,敢于担当,敢于抓人,狗患问题就一定立竿见影,最终得到根本解决。

最后要提醒广大网友,在法律层面上,狗是作为危险物考虑的,养狗的行为叫危险行为,对危险行为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不遵循法律规定,那就得惩罚,此毋庸置疑。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养狗是公民的自由,但养狗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的,要有与养狗相适应的条件——比如有耐心(遛狗),有金钱(赔偿),有时间(坐牢)……这些你具备吗?

养狗,三思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