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姜

编辑/老姜

五个学生欺凌一个初中生,用铁钉烧红烫脸 ,扇耳光!学校的态度令人叹为观止,这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吗?

校园欺凌何时休?这个话题备受热议,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地,为何变成了弱势学生的恐怖场所?近期,四川泸州合江县石龙镇南滩中学一学生遭同学欺负,被扇耳光、用烧红的钉子烫脸,导致满脸肿胀,二度烫伤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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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被烫伤学生的脸,网友表示心痛,这事发生在学校,学校的老师竟然能熟视无睹?校方又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肇事学生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网友表示关心。

一初中生被欺凌,校长:一巴掌100元

2024年12月23日,有网友曝光了一起发生在四川泸州的校园霸凌事件,这起事件令人气愤,据爆料人提供消息,她的弟弟在四川泸州合江县石龙镇南滩中学就读,被五个学生轮番欺凌,他们用烧红的铁钉烫伤弟弟的脸,还轮番对弟弟扇耳光,一共发了弟弟11个耳光。

事发后,爆料人称学校不急不慢,不去处理问题,她要求学校调出监控,看看弟弟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想到遭到学校拒绝,校长还大言不惭地称“不就是要钱吗?一个巴掌100元,11个巴掌1100元!”,这是一个教育工作者应该说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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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学生家属不同意这个处理建议,没想到学校领导称,家属要10000元,是在讹学校,真是岂有此理!网友愤怒地表示,愿意出一个巴掌200元,让校长亲身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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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遭到欺凌,这难道不是学校的责任吗?施暴者不懂事,学校的领导难道就不能制止吗?不要说被打学生家属要一万元,就是要十万元,难道过分吗?

警方介入,处理结果引争议

2024年12月21日,合江县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石龙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合江县石龙镇中学(原南滩中学)八年级学生陈某某(男,14岁)、张某某(男,14岁)、罗某(男,13岁)、曾某某(男,14岁)、刘某某(男,14岁)对同学王某某(男,14岁)实施了掌掴、灼伤的伤害行为。公安机关已受案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同时,对涉事学生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对未成年人严加管教。涉事学生及家长已向王某某及家长道歉。王某某经县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二度烫伤”并接受治疗,目前在家休息。县教育体育局和石龙镇工作人员与王某某及家长积极沟通,做好心理抚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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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报称,已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已经对学校校长及班主任进行停职处理。

网友:处罚的太轻

校长、班主任仅仅是停职,并不是开除!再加上五个施暴者都是13、4岁,只是对他们的监护人进行训诫,要求监护人严加管理,道歉就匆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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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如果被欺负的是校长的孩子又该怎么办?换位思考一下,家长愿意出一巴掌200元的价格让校长体验,校长能否接下这11个巴掌?

班主任的话看起来都是拉偏架,她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明天我给他们家长打电话,以后再说有类似的问题,就会让派出所来处理……,还说最终有决定权的是学生家长而不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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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班主任负责吗?什么事都要靠报警靠家长来处理,请问,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如果连基本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证的话,学生如何能安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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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受害者王某某被诊断为“二度烫伤”并接受治疗,目前在家休息。合江县教育体育局已对该学校校长和班主任予以停职,合江县纪委监委、县教育体育局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调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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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的搪塞,合江县联合调查组表示,这件事对学生王某某及家长造成了身心伤害,暴露出学校在管理上失职失责、在事件处置上敷衍搪塞等严重问题。对此,合江县联合调查组“深感自责和愧疚”。

熊孩子犯罪,得不到惩戒!难道要受害者饱受痛苦?监护人能否承担责任?学校的处理态度如此冷漠,停职是不是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