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越来越困难,便盯上了黄金、烟酒甚至现金这些拥有较强流通属性的物品。近日,木里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件,犯罪分子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电信网络诈方式,先用各种手段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在此过程中编造各种理由,诱导受害人用托运的方式将涉案现金送到指定地点。新型手法让人防不胜防,本期就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木里县公安局收到国家反诈中心下发线索,罗某某在木里县农业银行取走一笔涉案资金,接警后木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违法行为人罗某某抓获。

线上诈骗”+“直流”取现

经查:2024年5月27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在某“相亲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退役军人的“王某某”,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在取得罗某某信任后,对方声称在某生物公司上班,了解投资理财的内部信息,要求罗某某与其一起投资。2024年6月1日,罗某某在对方的指引下,在木里县农业银行处取现200000元现金。2024年6月2日,罗某某在对方的指引下,到木里县某隧道口处将该笔资金转交给5名蒙面男子(戴口罩、墨镜),5名蒙面男子在点清金额后,随即驾车向盐源县方向驶去。后经办案民警缜密侦查,5名蒙面男子驾驶的车辆车牌号为“渝A”开头的一辆银色轿车,掌握该线索后,刑事侦查大队立即展开进一步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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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冒充军人的王某某 右:犯罪团伙正清点涉案资金)

2名嫌疑人牵扯出的犯罪“团伙”

办案民警对当天木里、盐源来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并锁定了嫌疑车辆。经查询后发现,当天驾驶该车辆驾驶人为杨某某和李某。民警将杨某某、李某照片交由罗某某辨认后,确定杨某某、李某等人就是在6月2日从自己手中拿走涉案资金的人员。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李某等人的行动轨迹和接触人员进行了研判分析,发现除上述人员外,邓某某、蒋某某、张某甲也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均在重庆一带活动。木里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重庆对杨某某、李某等人实施抓捕。6月20日、21日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蒋某某、张某甲抓获,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一个藏匿于重庆为境外犯罪集团转移、窝藏涉案资金的窝点,掌握相关线索后,民警立即对该团伙未到案的成员展开布控和网上追逃。6月22日至8月28日、民警在四川、重庆、云南、广东等地将该团伙成员邓某某、李某、胡某甲、胡某乙、邱某、叶某某、张某乙、陈某、魏某悉数抓获,并依法扣押3辆涉案车辆。至此该团伙主要成员均落网。

分工明确,有组织的“跑分”团队

经查,邓某某接上家指令后,为下属团伙成员派发任务清单,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组成有车手、保镖、会计、领队形成的“跑分”车队,到各地取现转移涉案资金;蒋某某、张某甲为押运手,负责将车队从各地收取的涉案资金交由在机场潜伏的下家;胡某甲,胡某乙为接收资金的下家,负责在蒋某某、张某甲处收取涉案现金并转移至外省。

取现、转移涉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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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2024年6月至7月,邓某某指使该团队成员共计转移涉案资金约500余万元,胡某甲,胡某乙在收取到上家现金后将其带往广东省交由一外籍人员。该团伙在作案期间,在重庆、四川、云南多地进行取现转移、窝藏涉案资金的犯罪活动。现查明,该团伙关联多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每起案件均为百万以上,5名受害人共计被骗961万元。

经凉山州公安局的有力引导,木里县公安局与黔江区公安局的通力协作,两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收网行动。邓某某、杨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邱某、叶某某、张某乙、魏某已交由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抓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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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家人相拥而泣,害了自己也苦了家人)

作案手法解读

什么是“直流”?

“直流”是一种交易模式,指受害人直接将自己的现金给到了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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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搭桥”

除了受害人直接将现金给到车手的"直流"外,还有一种是涉及其他受害人的"搭桥"模式。

受害人A给受害人B转账,受害人B取现后将现金给车手。在黑灰产行话中,受害人B就被称之为"桥",而将资金进行转移的行为就叫做"过桥"。

在搭桥模式中,根据受害人B自己的钱是否被骗可区分为"一道"和"二道":

· 一道:受害人B成功将现金给到车手后,受害人B自己的钱也被诈骗人员骗走(不区分在做桥前还是做桥后),便是"一道搭桥";

· 二道:受害人B仅将现金给到车手,受害人B的钱从始至终都没有被诈骗人员骗走的情况下,此为"二道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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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木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