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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淮南市委批准,淮南市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凤台县委原常委、凤台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海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海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初心使命丧失,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正确履职,违规实施有关项目并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海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淮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海滨开除党籍处分;由淮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