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发改局发布通知,对《关于明确我县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显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为: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按照托育服务机构类别及入托婴幼儿年龄划分。公办幼儿园开办的托小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生700元,托大班托育费最高不超过其保教费的1.2倍;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开办的托小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生800元,托大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每月每生5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办的托小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生1000元,托大班托育费最高不超过其保教费的1.2倍;普惠性民办独立托育机构开办的托小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生1300元,托大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每月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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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半日制的托班在不超过相应类别最高收费标准的60%范围内收取,具体由托育双方按协议约定。例如,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半日制托小班最高收费不得超过480元/生·月;普惠性民办独立托育机构开办的半日制托小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780元/生·月。

托育机构实行寄宿制管理的,其住宿费标准按照定价管理权限,由各托育机构向县卫健部门提出申请,另行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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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县发改局反馈对《关于公布莒南县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止,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对 《关于公布莒南县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莒南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和照料护理费最高收费标准如下:

一级养老机构,床位费单人间1000元/间·月、双人间600元/人·月、40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自理级3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8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1600元/人·月;

二级养老机构,床位费单人间1200元/间·月、双人间700元/人·月、45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自理级4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10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1800元/人·月;

三级养老机构,床位费单人间1400元/间·月、双人间800元/人·月、50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自理级5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13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2000元/人·月;

四级养老机构,床位费单人间1700元/间·月、双人间1100元/人·月、60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自理级6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16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2300元/人·月;

五级养老机构,床位费单人间2000元/间·月、双人间1400元/人·月、700元/人·月,照料护理费自理级7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20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28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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