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高清扬、薄晨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指导的“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访谈暨《重返庭审现场》故事分享会(第二场)播出。

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点都有哪些?如何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遭受校园欺凌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吗?访谈现场,法官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话题进行探讨。

“许多未成年人犯罪起因于琐细矛盾。”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表示,大多数案件是因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会恰当处理人际冲突而“出手”,从而酿成大祸。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15岁的苑某将两只兔子送给9岁的李某饲养,后两只兔子死亡。苑某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某日,李某来苑某家中玩耍,苑某拿一红砖打砸李某头部,将其砸伤。

“输不起的孩子也赢不了。”对于类似问题,蔡金芳建议,应当注意对未成年人负面情绪的疏导,重视挫折教育,避免放任或溺爱,要帮助孩子学会疏导自己的不良情绪,培养孩子面对挫折时正确处理情绪、调整心态的能力。

谈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翁彤彦介绍,该类犯罪多为熟人作案,统计数据显示,熟人作案的占九成以上,且犯罪分子更倾向于挑选自我保护能力差、家庭监护薄弱的未成年人下手。同时,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引诱,实施隔空猥亵,甚至发展至线下性侵的情况也越来越突出。

法官呼吁,家长和老师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普法教育,让孩子们正确认识性以及理解性行为对自身的影响;学校和社区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政府部门要对这些相对风险较高的未成年人群加强关注;广大未成年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轻信盲从。

活动现场,有学生提问:“在遭遇霸凌时能否进行正当防卫?”翁彤彦表示,国家的法律鼓励和支持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并从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限度条件、对象条件、意图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解释。

“活动让我印象深刻,一桩桩生动的案例、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让我感受到:法律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条文,更是温暖的阳光,照亮孩子们前行的道路。”一名参加访谈活动的家长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