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1.康复补贴:具有龙泉驿区户籍,0-15岁有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手术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送训补贴:具有龙泉驿区户籍,到龙泉驿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持续接受康复训练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儿童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1.康复训练:累计最高3万元/人/年,每月最高3500元/人,每日最高300元/人。

2.康复手术:人工耳蜗手术费用最高3万元/人/次(含植入手术费、调机费以及1次医学评估费最高0.4万元、1次教育评估费最高0.05万元),电子耳蜗设备费最高8万元/人/套;肢体矫治手术最高3万元/人/年。

3.辅具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最高1万元/人;助听器购置、验配及调试费最高1.5万元/人;假肢最高1万元/人/具。适配辅助器具后,除因康复训练或矫治需要进行动态适配外,两年内不再补贴同一种辅助器具。

4.送训补贴: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护送残疾儿童到龙泉驿区定点机构接受持续康复训练,每月送训不少于12次(每个训练日计一次),凭定点机构出具的送训证明材料和康复训练记录,按500元/人/月标准给予送训补贴,每年最高可补贴12个月。

申请资料

1.残疾人证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2.康复评估报告原件;

3.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儿童办理了残疾人证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监护人无法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加盖双方手印,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出生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选择成都市范围之外的定点机构,申请人需提供定点机构资质材料(当地残联出具的加盖鲜章的定点文件和服务协议)。

注:申请通过后,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不能更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