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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丙芳案为什么是虚假诉讼?

第一条,总发包商虽然欠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注意,这里面工程款包括利润和材料人工工资。其实现在工程大家都知道,包工头(分包商)欠工资基本上没人干活。

第二条,米某某找高律师,高律师授意米某某陈某某,捏造75名农民工欠薪。其实就是想利用农民工欠薪要挟发包方给钱。

第三条,高律师不承认自己知情,就已经暴露其知道这是虚假诉讼,称自己不知道把自己排除虚假诉讼知情人出谋划策人。

最后一个最关键,米某某陈某某已经认罪认罚。虚假诉讼的意思就是,我不欠你钱。但甲方欠我钱,你告我我告甲方,连环诉讼。

如果虚假诉讼成立,工资款会排在其它被欠款人前面,虚假诉讼破坏司法公正,损坏第三人利益。
高律师已经被判四年,虚假诉讼成立。他本人肯定会提出上诉,上诉能扳回局面么?

这件事情在互联网上确实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如果我们通过AI智能搜索也能清楚的看到,按照AI智能搜索给出的结论,没有故意犯罪,那么就不构成虚假诉讼。

我不知道大家应该相信法院的判决,还是应该相信AI智能的判断。

对于很多网友来说,这件事情因为存在很多法律条款,一些网友真的缺乏一些法律的常识,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大家观察的角度是从道德方面来观察,而关于法律层面上确实大家很难去做一个比较直白的判断,不过很多律师同行对于这件事情确实有相当多的意见,甚至有些律师同行已经感到风声鹤唳了。

有律师认为以后再想去代理讨薪的案件就要小心。

就要谨慎了,这件事情开了一个特别不好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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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不少的网友都在谈论,甚至一些律师同行也在互联网上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甚至有律师在互联网上直言不讳的说,虚假诉讼就是套在头顶的一个金箍咒。

当然了,有些律师有紧张,有担忧,我个人是能够理解的,很多网友对于这件事情也有自己的分析主导方式,包工头,实际的情况也是包工头付的,不应该起诉主体的农民工去付。

问题就在于包工头垫了工资,律师可能知情也可能不知情,但不止一个证人说律师知情,这就很麻烦了,自己在证据面前如果要质证的话,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刑事案件当中有个显著的特点。

面对相关部门的询问,大部分证人一定会说实话,而且是对自己有利的实话。证人是农民工,如果说律师不知情,那就变成农民工隐瞒事实了。

这是一个双线的选择,就看你怎么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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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律师来说,他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肯定心中存在一种善良和原则,很多律师都认为如果这样宣判的话。

是不是在道德层面,在法律层面会有一定的复杂性,会给大家一种直观感受,以后讨薪更艰难了,甚至会给其他的同行敲响一个警钟,以后遇到这样的讨薪案件,自己还愿不愿意?

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勇气去帮助这些农民工讨薪?

因为这件事情该律师在互联网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还有一定的影响力,特别是关联农民工讨薪的事情,这变成一个特别敏感的话题,很多律师的担忧我觉得是有一定道理的。

无论在舆论层面上还是。道德层面上,该律师被被诉讼,对于很多网友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是难以理解的。

同时我看到有网友爆料:

宣判过程中,高丙芳律师听到部分内容后,提出异议并强烈抗议。

辩护人亦认为,本案不具备宣判条件,相关事实尚未查清,关键证人没有到庭,与定罪量刑、罪与非罪的相关证据也没有调取,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后休庭,再次开庭,宣判在高丙芳律师的高声抗议中进行。

现在舆论很大,舆情也很大,不少的网友都在关注这件事情,在全国关注之下,在同行见证之下,这起案件确实成为了本院一个特别影响力重大的案。

很多双眼睛都在盯着舆论,这么大的背景下,我相信当地也有一定程度的压力,就看后续的走向是什么情况,不少的网友也在关注当中,按照大家的朴素道德来看,希望法律能够落实到位,违法必抓,有法必依也是很多网友共同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