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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交通安全管理,近期,乐山公安交警接到群众通过12345心连心热线、网络平台举报的涉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存在超员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理,现将近期3起典型案例及受理处置情况予以曝光。

案例一

出租车超员载客,处罚!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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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4年12月16日01时33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T***5的小型轿车(出租车)在市中区至乐路乐山高铁站外搭载5名客人,涉嫌超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出租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驾驶人雷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出租车驾驶人雷某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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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出租车深夜闯红灯,危险且违法!

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4年12月19日02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DT***8的小型轿车(出租车)行经市中区太白路和瑞祥路路口时,闯红灯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出租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驾驶人张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出租车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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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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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4年12月16日05时39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D***00的小型轿车(出租车)在市中区至乐路和凤州路路口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出租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驾驶人何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何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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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交警提醒: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严处、严管、严治出租车、公交车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变道、遮挡号牌、超速、超载、越线停车、强超强会、随意停靠接下客、开车时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行车、停车秩序,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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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企业

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网约车等平台企业源头安全监管,全面清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营运车辆驾驶人

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其驾驶人更应严守交通法规,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朋友们,从自我做起,规范营运、文明服务、安全行车。

市民群众

出行务必乘坐合法合规的客运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车和“黑客运”。

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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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