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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自安徽六安舒城县政府大院随便出入在网络上成为热议之后,安徽绩溪县允许百姓在县政府门口开夜市,并将县政府的院子停车位向群众免费提供,“政府办公大楼对外开放,摊贩和逛夜市的群众可以进去接热水、上厕所”,再一次用事实证实,政府大门为百姓敞开,并没有什么不妥,同时说明,秩序完全可以和“烟火气”并存。
安徽日报客户端报道披露的这一绩溪县政府门口的夜市,据称已经存在多年,其位置就在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旁的印潭路。据接受媒体采访的绩溪县政府县长介绍,“在这里摆摊没有门槛,也不收任何的费用。摊贩来得早有地方就在那摆了”,而且“完全是自发形成的”。
估计不少网友都知道,假若这种自发形成的夜市,在其他地方,恐怕早就有城管或者所在地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出来干涉,要么天天到现场赶人,要么就是明令取缔。
那么,安徽绩溪县政府为何能够容忍老百姓在自己大院门口的地方开夜市,摆地摊卖东西呢?
一是如绩溪县县长所说,是老百姓自发形成的“夜市所在的地点并非县城的主干道,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交通拥堵”,二则最重要的就是,“面对夜间集市的自发火爆,绩溪县选择支持鼓励”,三就是,作为政府部门,“加强服务与必要管理”。
也就是说,管理部门面对群众自发所作所为,不要以对立的情绪面对,而是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梳理引导的同时,搞好服务与管理。
绩溪县的事实证明,所谓的积极梳理引导,就是根据实际情况,顺应百姓的要求,也就是遵从“存在即合理”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也即绩溪县县长所说的,“为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完善夜市的基础设施,“杜绝摊点外溢占道,防止噪声扰民”,同时,“县行政办公中心都坚持将部分室外停车位对外开放,到了晚上洗手间及热水间都向社会开放,门口摆摊的摊贩和健身的市民”都可以到“政府大楼上卫生间、打开水”,并安排“交警、城管在现场维持秩序服务群众”而不是收费或者罚款,乃至驱赶。
绩溪县如此从百姓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为群众办实事,事实证明,将更加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据安徽日报客户端报道,“不管是政府广场临时集市的摊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市民们一般都很自觉,在晚上9点前都会结束相关活动”。正所谓,“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绩溪县所作所为,让官民之间的距离更近,社会也随之更加和谐。
青锋认为,在当下全国上下拉动消费已成为共识的情况下,其他地方的相关部门,应该像安徽绩溪县这样,多从老百姓角度考虑问题,想百姓所想,做百姓想做之事,让秩序和“烟火气”和谐并存,而不只是嘴上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