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平台迅猛发展,轻量化、浅表化的短视频已成为互联网流量的新宠。其中,“二次创作”短视频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创意,迅速吸引了大量用户的关注。所谓“二次创作”短视频就是基于已有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视频内容,通过剪辑、配乐、解说等手段,赋予原作品新的解读。然而,“二次创作”短视频在法律上陷入了独创性与侵权的争议。(12月22日《法治日报》)
随着短视频兴起,影视剧剪辑也火了起来,本来需要一两个小时甚至不少天才能看完的影视作品,经过人为剪辑,能够让网友在几分钟或是几十分钟内看完,通过对核心剧集、精彩片段剪辑、传播,也能满足习惯于“碎片化娱乐”网友的需求。不少影视剧经剪辑后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往往能够吸引众多网友观看,影视剧剪辑成了一些自媒体账号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屡试不爽的手段。而一些网络平台“流量为王”,对于这种侵权行为,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很多影视剧剪辑行为都涉嫌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片段化的切割、拼剪,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影视剧剪辑成片段上传至平台进行播放,构成对原作品的著作权侵害。不仅是影视剧剪辑,翻拍影视剧也可能构成侵权。
《2022年网络版权监测保护报告》披露,全年共监测到636.71万件视听作品,疑似侵权链接3380.74万条,共下线包含“二次创作”短视频在内的链接546.28万条。
一些自媒体“搬运工”打着“二次创作”的幌子,对他人付出大量心血的劳动成果“一剪没”,这些“二次创作”不过是赤裸裸的抄袭。“二次创作”短视频侵权频发、高发,花样迭出,侵犯了原创者的知识产权,也衍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
短视频“二次创作”乱象普遍,与相应的监管乏力有很大关系。而一些短视频平台为了企业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侵权行为,对侵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守土失责,相关的监管措施与技术手段不到位。另外,针对短视频的侵权行为,法律惩治力度不大。这就导致短视频侵权的违法成本太低。
知识产权的红线不容逾越,自媒体人要自觉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如在进行影视作品剪辑、翻拍时,不能侵犯了原创者的知识产权。更要压实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网络平台要守土有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删除、过滤、拦截相关侵权视频,更不能成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帮凶”。监管部门则要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还要疏堵结合,比如平台要促进与版权方达成某种合作,从而鼓励平台自媒体名正言顺进行“二次创作”,促进创作繁荣,从而也能避免“二次创作”短视频再成了侵权“重灾区”。
短视频行业迅猛发展,不能带来了“野蛮发展”。要能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共治合力,进行疏堵结合,才有利于保护好知识产权,根治短视频侵权等乱象。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