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盖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护理学院公章的公示在网上广泛传播,公示内容涉及一名男学生申请变更性别为女。 此事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关于学校是否应该公示如此敏感信息,各方观点不一。
12月11日,该公示在网络上流传, 该公示称,护理学院一名男学生向学院提交了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申请,因进行性别重置手术缘由,申请其性别信息由男变更为女,学院特此公示,公示日为12月5日至20日。
该公示中还详细写明了该男学生姓名、所在专业和班级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网络引发热议。
12月10日下午,同济医学院护理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
确实是有该份公示,“是有相关部门和程序的。”
至于
为何要进行如此详细的公示,基于哪些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此事涉及学工和教务,“目前我也没有得到这个相关的授权,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所以也没办法回复你。”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身份证号、性别变更缘由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公示这类信息增加了学生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的风险。也有可能给学生增加心理负担。
但是学校进行公示可能是出于程序上的必要,确保信息变更的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等,
在实现公示目的的同时,应采取必要的手段对学生的隐私进行保护,对关键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
学校该不该公示如此敏感的信息?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大多数网友认为变性涉及到社会群体对个体的认知,应该公开进行公示,以免对今后的生活造成误会和纷扰。
网友“知秋”认为,变性虽说是个人的事,但在群体里你就需要不扰乱群体认知。比如别人以为你是男的,结果你跑女厕所 你说这算不算扰乱公共秩序?所以你突然变性提交申请,别人公示合理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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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任我行千里”说,这位律师对变性人的行为和心理状况是一知半解吧?其实,当事人就是要变性应该他(她)自己并不在乎已经变性,而且今后必须依法改变性别,这种情况应该及时公示,一是保护当事人权益,避免受不知情的人无意打扰,尤其是侵犯;二是让人们尽早知道当事人的已改变性别的真实身份,以便男女有别的交往……有利于让变性人回归正常生活。
但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性别变更属于敏感性息,不该被公示出来。网友“孤勇者9527”表示,身份证号、性别变更缘由属于个人非常敏感信息,公示这类信息增加了学生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的风险。也极大地给学生增加特别重的心理负担。你让他的同学以后怎么看他?公开信息的人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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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潇湘新闻、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