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积极整改“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中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意见》,回顾了山西省今年以来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及反映出的问题,号召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会员单位进一步做好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和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工作。

根据其内容,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整改问题的责任意识,对今年以来接受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转办的投诉举报问题,应逐条进行核查,已经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尚未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同投诉人联系,尽快妥善解决。反映的问题涉及开发企业、供水、供热、供电、供暖等相关企业的应尽快协调联系,加快进行整改。因涉及部门较多等各种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投诉举报问题,应及时同举报人联系,协调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便以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规定,在年度自我评价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地解决,提高客户满意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需公示公开的内容,使业主度过一个欢乐、放心的新年。

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建议,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尽快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实做到群众投诉问题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复,应公开公示的项目尽公开公示,让业主心中有数,减少疑虑,利用“两节”期间开展各种便民活动、联谊活动,密切同业主的关系,共同创建“建得好、管得好”小区,让群众真正有幸福感、获得感,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两节”气氛。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