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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

然而,总有个别驾驶员

贪一时享乐

图一时侥幸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

近日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曝光了两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4年11月27日13时19分许,张某东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豫QDJ**59的小型新能源车行驶至风光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新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东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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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12月14日0时15分许,高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豫QF****1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雪松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高某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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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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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马店交警122(ZMDJJ122)

编辑:史秋宇 审核:刘晗煜终审: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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