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是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而建立的,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它是通过建立个人、企业、国家三位一体、共同分担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建房筹资机制,形成住房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制度的核心和目的就是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调整总开关
打好组合拳
11月12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做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增“适时开展‘商转公’业务;优化调整测算可贷额度中的余额倍数;放开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等内容。
本次《办法》修订为提取、贷款政策的优化调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充分起到了总开关、调节器的作用。随着新政的落实落地,必将有效激发资金活力,提高贷款使用效率,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更好满足老百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在政策进一步调整放宽的同时,《办法》还将继续严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底线原则,时时监控资金安全运行情况,在资金流动性出现风险预警时,及时启动预警机制,调整相关具体措施,有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为公积金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好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总监制/李会斌、席晓靖
副总监制/王晓宇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石磊
审定/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