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泊头法院调解一起11岁女孩起诉父亲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法官耐心调解,帮助这对父女达成和解。

两年前,泊头女孩芳芳(化名)的父母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约定,芳芳跟随母亲生活,她的父亲支付抚养费。她的父母离婚后,她的父亲只给过一次抚养费,就再没履行过抚养义务,她的母亲一人承担了芳芳所有的生活、学习等费用。

芳芳年纪不大,却将母亲的艰辛和不易都看在眼里。为索要抚养费,她一纸诉状将她的父亲告上法庭。

泊头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毕丽丽第一时间与芳芳的父亲取得联系。法官经过沟通,了解到芳芳的父亲并不情愿给付芳芳抚养费。

随后,法官又与芳芳的母亲联系,了解芳芳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得知芳芳并没有聘请专业的律师后,法官征询芳芳母亲的意见,为芳芳向法院申请开通了涉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并协调当地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此案,保障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次日,泊头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与芳芳取得联系,沟通了解了芳芳的心理状态及其母女俩的生活现状。

直到正式开庭前,法官也没有放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现场说法,给芳芳的父亲摆事实、讲道理,使芳芳的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官的努力下,芳芳的父亲同意给付拖欠芳芳的抚养费共计1万元,并答应今后按约定给付芳芳抚养费。

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