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自作聪明在车内卖淫,不料被警方识破,“以车为房”卖淫嫖娼终被擒!网友:警方抓嫖抓赌确实非常给力,不留死角,真是人民的好警 察!
(来源:环球时报)
老陈和女子小周为了赚快钱,决定携手合作,老陈负责物色嫖客及盯梢,而小周则负责“服务”客人。
但是卖淫需要一个场所,如果租用民房变成固定的场所,极易被警方察觉。
去酒店开房也会留下开房的信息,而且酒店也有监控。
后来,老陈突发奇想,“以车为房”,流动经营,毕竟谁能想到一辆普通的车会是卖淫场所呢?
就这样,他们与顾客事先约定在偏僻地点碰头,这种既隐蔽又刺激的方式吸引了不少嫖娼者,使得他们的生意日益兴隆,二人开始憧憬着财源广进的美好未来。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锡市宝力根派出所民警接到了关于老陈和小周涉嫌卖淫的举报线索。经过深入调查,警方确认了二人在老陈的车内以金钱为交易媒介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掌握确凿证据后,派出所迅速部署警力,果断出击,成功在现场将正在从事违法活动的小周与老陈一举抓获。
因为证据确凿,二人对各自的卖淫嫖娼行为供认不讳,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为什么抓嫖娼这么厉害,抓盗窃就这么难?80年代,我还是小学生,家里遭受入室盗窃,父母所有积蓄几乎被洗劫一空,报案后,为保护现场我们无家可归,结果是至今没有破案消息!
也有网友说,致敬人民警察:你们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个个绝技在身,使得犯罪分子无所遁形,尤其在破获卖淫嫖娼案件中屡立新功,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哪怕躲在车内也能抓获,望公安部领导予以嘉奖!
还有网友说,抓赌、嫖娼、抓电动车违规,我们民警总是冲在第一线!如果查处贪 官、食品安全像这样雷厉风行该有多振奋人心啊!
看到有些评论冷嘲热讽太伤心了,你们的日常安全,难道不是人 民警 察为你们保驾护航吗?不要只盯着社会的阴暗面!
赌博,卖淫嫖娼是最容易犯法的存在,也是最小的犯法开始。要把这种最小,最容易犯法的事情扼杀在摇篮里,否则很容易就会变成最大的犯罪起源。
赌博可以让人倾家荡产,倾家荡产的人就会做出极端的恐怖事件。卖淫嫖娼不管,会发展到拐卖妇女,女孩。
那么,小周和老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小周的行为属于卖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行为人有卖淫行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而老陈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 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老陈与小周为谋取不义之财,选择走上卖淫嫖娼的违法道路,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也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他们试图通过“以车为房”的流动经营模式来逃避警方的打击,但这种行为只是掩耳盗铃,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警方在接到举报后,能够迅速行动,深入调查,最终将二人绳之以法,这体现了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同时,这也警示着那些试图触碰法律红线的人,无论他们采取何种手段,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此外,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不仅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还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