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及时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下列“校园餐”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核实查证,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五)“校园餐”经营主体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六)“校园餐”经营主体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二、 举报途径

可通过拨打属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联系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线索。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97-3812641

信函举报:崇义县横水镇解放路83号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股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崇义市场监管

版面编辑:陈晓红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徐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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