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选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任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全县范围内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商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
监督范围:协助县政府(县司法局)对崇义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业务,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具备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配合县政府(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执法监督公信力的。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及时反映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者建议;
(三)应邀参加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调查;
(四)协助县政府(县司法局)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查询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五)向县政府(县司法局)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按照县政府(县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社会评议工作;
(七)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县司法局)组织的相关会议;
(八)办理县政府(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公民自荐、组织推荐和县司法局定向邀请等方式。申请人需填写《崇义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302室(横水镇南新路161号)。
(三)审核批准。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征求行政执法监督员候选人意见,后报请县政府审核批准。
(四)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选用。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政府印发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选任期限。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选任;选任期届满未续任的,自然解除。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联系人:邱美萍
电 话:0797-3823610
邮 箱:cysfj3813026@163.com
地 址:崇义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302室(横水镇南新路161号)。
附 件:崇义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电子版)
崇义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崇义普法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杨晓斌
值班主任:徐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