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至18日,全国高等学校法治工作会议在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四皓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国智,中山大学校长高松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高校法治工作是教育强国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结合点、落脚点,要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将高校法治工作的功能定位由“法务”转向“法治”、工作推进由“外驱”转向“内驱”、工作机制由“一元”转向“多元”、工作重点由“宏观”转向“微观”,用法治促进创新、服务发展。要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的规则制度体系、科学高效的依法决策体系、统筹有力的学术治理体系、多元参与的民主管理体系、衔接畅通的权益救济体系,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学位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校章程修订、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学校及师生权益保护、优化校内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教育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等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中山大学作交流发言。各地教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分中央及地方高等学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围绕高校法治工作进行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