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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呢?

为了保新房、保土地出让,就必然要先“苦一苦”二手房。但我们要看清楚所谓“取消公摊”是带引号的,因为其中的实质措施有区别。现在所谓的“取消公摊”有两种实现模式,一是以广州为代表的、在容积率上做文章,实质效果是“赠送实际可使用面积”;二是湖南衡阳为代表的,以套内面积与对应单价开诚布公进行销售,实质效果是“明明白白消费”。

不过,这两种模式,都并不涉及取消不动产权证上的公摊面积记录。所以,目前所谓的“取消公摊”必须带上引号,因为不动产权证上依然要同时记录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而不是从法律层面真正取消公摊的概念。我们也要注意,虽然手段同样是保新房、苦一苦二手房,但这两种路径的最终效果是有所不同的。

广州模式:改变计容规则!从去年开始,以广州为代表、越来越多城市出现了新楼盘的得房率迅速提升到100%甚至更高、形成事实上的“零公摊”的情况。比如,在广州,阳台这一类“半开敞空间”的面积只有一半计入容积率计算,所以阳台的面积越大,对应得房率就会越高。过去的标准是半开敞空间占套内面积比例不超过15%,去年底放宽到20%,个别地块甚至放宽到25%。

又如,容积率新规把不纳入计容面积的飘窗宽度从过去的不超过60cm放宽到80cm,考虑到飘窗本身就是可利用空间,一部分飘窗高度较低甚至是可以直接拆除,扩大飘窗面积就等于是多增送面积。同样不纳入计容面积的设备平台与露台也是同理,一些“设备平台”和“露台”可以封闭形成额外的卧室。

由于在新规后开发的地块才适用新的容积率规则,所以在更大的阳台、飘窗、设备平台和露台的加持下,新开发地块上的住宅是通过“实际可使用面积”(而非法定套内面积)扩大到“产权证上建筑面积”的100%-130%,实现所谓的“零公摊”或“取消公摊”效果。

综合而言,“取消公摊”的广州模式的效果是(以130平户型为例):不动产权证记载套内面积90平、公摊面积40平;计费计税面积130平;实际可利用面积130平。即广州模式的计费计税面积≈实际可利用面积>>法定套内面积。

衡阳模式:柔性倒逼开发商降价。虽然从理论上讲,这种新的销售模式的重点在于开诚布公、明明白白消费,但考虑到假设总价不变,以套内面积计算得到的新单价必然有较大幅度上调,这毫无疑问是不利于新房去化的,实践会倒逼开发商下调新单价。

相对而言,这种“零公摊”实际上有些名不副实,仅是一种推动新房变相降价销售的手段,是在价格方面对买入成本较高的二手房形成优势。综合而言,“取消公摊”的衡阳模式的效果是(以130平户型为例):不动产权证记载套内面积90平、公摊面积40平;计费计税面积130平;实际可利用面积90平。即衡阳模式的计费计税面积>>实际可利用面积≈法定套内面积。

我们应该注意到,虽然同样名为“取消公摊”,在计费计税面积、实际可利用面积与法定套内面积的关系方面,广州模式和衡阳模式有明显的不同,这也是两种模式在最终效果方面形成差异的根本原因。

广州模式的实质是通过容积率新政给新房增加了额外的长期的优势。由于国内房地产大规模开发阶段几乎是永久性地结束了,未来的新房占比会越来越低,所以广州模式之后的新房的优势将会长期保持,因为这些容积率新规之后的新房在成为二手房后,相对于现在的更广大的存量二手房所具备的优势依然存在。所以,广州模式后新房的“稀缺性”明显提升,在短时间内促进交易、促进土地出让方面所形成的“脉冲”效果也会更加明显。但广州模式长期持续,必将导致新房市场与二手房市场的“脱钩”加速。

很多人用日本的数据举例说东京的新房最终还是涨回了当年的价格,大多数反驳观点首先考虑的是这种说法忽略了通胀和汇率问题,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目前的新房市场更加偏向高端化,而过去的新房市场则更加偏向刚需化,这就是单纯比较数字变化时容易被忽略的一个点。我们要注意,对于家庭部门来说,衡量家庭资产的重点实际上是二手房市场,而不是新房;新房市场与二手房市场“脱钩”的情况越是明显,只观察新房价格就越不具备参考意义——但媒体往往只着重引导舆论观察新房价格。

至于衡阳模式,实际上只是在柔性引导开发商降低总价,只是在利用存量二手房的成本价相对较高、降价空间不大的特征取得价格优势,现在的新房在成为二手房后,现有的优势就会消失。可以说,衡阳模式的最终效果相比广州模式是反其道而行之,是削弱了新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的“脱钩”,长期看会起到通过新房市场降价指导二手房市场降价的作用。

当然,无论所谓“取消公摊”采取何种模式,未来新房市场的高端化、新房市场与二手房市场的脱钩都是大的趋势。总体上看二手房不仅是要由于近期的保新房而短期内“苦一苦”,而是要在长期都面临去化变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