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豫0902执恢714号
执行标的:170000.00元
被执行人:许飞
身份证号码:410725197512195176
住址:濮阳市金堤路82号院4号楼3单元4楼西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许飞具体下落,经核查属实,找到被执行人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许飞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核查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223
(刘法官)
执行案号:(2024)豫0902执恢596号
执行标的:223332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陈俊粉
身份证号码:410928197208202749
住址:濮阳市华龙区谢东小区19号楼2单元2号
悬赏条件:
凡提供被执行人陈俊粉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并找到被执行人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0393-8909535
(李法官)
期数丨2465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