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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位来自广西桂林的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桂林市七星区某小学通过家委会收取班费(一个学期500元)是否违反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地方文件。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桂林市育才小学18-3 班家委由全班家长自愿组成,共计 7 位成员,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秉持无私奉献精神和公正廉洁原则,全力承担班级日常繁杂事务。

家委会实行“一人管账,一人管钱”的专人专责制度,收取的班费均用于班级公共事务,账本记录详细并留有每一笔支出票据,确保资金流向清晰透明、有据可依。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