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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合肥市政协原副主席、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戴夫(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戴夫利用担任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院长,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合肥市滨湖医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工程款支付、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80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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