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因其方便、快捷
已成为大家出行选择的
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深受市民青睐
但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
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问题
有的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如闯红灯、违法载人、驾车玩手机
等屡见不鲜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发生在我县的几起共享单车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4年10月4日16时30分许,在德安县义峰路义峰山公园路段,李某(未满16周岁)驾驶共享单车(搭载:王某,未满16周岁)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由仲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上,造成了仲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4年12月3日20时40分许,在德安县德安大道杨桥新城红绿灯处,陈某驾驶共享单车闯红灯与正常直行的由胡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了陈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24年10月19日,在德安县德安大道与渊明大道红绿灯路段,彭某将一辆共享单车架在另一辆共享单车上并横穿马路时与由孔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了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德安公安交警提醒
共享单车存在以下主要安全隐患:
01
车辆自身问题
一些共享单车存在设计不合理或质量问题,如刹车失灵、轮胎易爆等,这给骑行者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经过长时间使用,共享单车可能会出现损坏和老化现象,例如链条断裂、车座松动等,这些都会影响骑行的安全性。
02
骑行者行为
部分骑行者不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这种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骑行过程中,使用手机、听音乐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可能导致骑行者反应迟钝,增加事故风险。
03
停放与维护问题
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会影响他人通行安全。
共享单车企业维护不及时,导致损坏车辆长时间无人处理,成为安全隐患。
04
人为破坏
部分人对共享单车进行恶意破坏,如拆卸零件、涂抹油漆等,这不仅影响车辆使用安全,也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骑行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注意事项
按照法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得逆行、抢道,避免行车使用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违规载人。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与前车或相邻行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甚至曲折竞驶。
编辑:武婷 审核:刘莉 监制:何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