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电子抓拍系统如同给交警配备的“火眼金睛”,让无证驾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近期,多名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者,在电子抓拍的精准识别下被依法查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4年11月18日18时48分许,我大队接到指挥中心预警:王某涉嫌无证驾驶,要求核实查处。接警后我大队执勤民警于2024年11月21日,将王某查获。经核查,甘JX***3号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被电子监控抓拍,王某系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陇西公安交警提醒

电子抓拍系统的广泛应用,打破了无证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者妄图逃避处罚的幻想。高清摄像头能清晰捕捉车辆信息与驾驶者面容,无论城市道路还是乡村公路,违法驾驶行为将被精准记录。交警依据这些铁证,依法严惩无证驾驶及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者,绝不姑息迁就。

陇西公安交警郑重提醒广大交通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无证驾驶,遵守交通法规、合法取得驾驶资格,安全文明出行,才能保障道路畅通与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陇西公安交警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征稿邮箱:50169220@qq.com

合作请添加小编微信号:zhangshanglongxi

掌上陇西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广告发布|便民信息|本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