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梁福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海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据悉,建设银行本月已有3名分行行长级高管“落马”。此前,12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绍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安徽省黄山市监委监察调查。
12月6日晚间,甘肃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据庆阳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建设银行庆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韦公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纪委纪律审查和甘肃省庆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此外,建设银行本月还有1名省级分行高管受审。12月17日,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李华峰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上半年至2020年5月,被告人李华峰利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审批贷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9万余元。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李华峰从建行深圳市分行辞职后,利用其曾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810万元。此外,被告人李华峰还指使他人将受贿款中的360万元通过多个账户转账后支付购房款,构成洗钱罪。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洗钱罪追究李华峰的刑事责任。李华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