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翁伟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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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履历显示,翁伟丽曾任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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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伟丽资料图。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通报称,翁伟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礼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翁伟丽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翁伟丽开除党籍处分;由惠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任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8月30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原主任翁伟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17年7月后,翁伟丽任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2019年11月后,翁伟丽先后任惠阳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代建项目中心主任;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1年9月2日,机构改革后的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挂牌成立,翁伟丽任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首任主任。

2024年4月19日,惠阳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分工显示,翁伟丽以党组副书记的身份,位居第二。负责安全监督(应急)等相关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