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联手开发游戏《彩虹岛》的外挂程序,并通过经营的网店进行销售,非法获利超340万元人民币。

12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危害游戏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涂某某等4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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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彩虹岛》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彩虹岛》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授权使用者S公司深受“紫龙”外挂之害,因为该外挂绕过了游戏的反作弊系统,不仅使普通玩家的游戏体验大打折扣,更导致游戏运营失衡,服务器承受巨大压力,维护成本剧增。2023年9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决定对上述案件立案侦查,一个由陈某某、涂某某、张某某、甘某某组成且分工明确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涂某某等4人均系该款游戏的资深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曾使用过一些外挂软件,但发现体验和功能均一般,同时有许多玩家有使用外挂的需求。他们商议后,决定共同开发一款名为“紫龙”的外挂并对外销售。

2023年11月至次年1月,陈某某、涂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其中,陈某某、甘某某负责代码编写,涂某某负责售后及程序优化,而张某某负责网店对外销售。

检察机关查明,4人通过网店对外销售外挂软件,共计获利340万余元。其中,陈某某违法所得70余万元;涂某某违法所得70余万元;甘某某违法所得40余万元;张某某违法所得50余万元。

检察官认为,涉案的外挂软件避开了《彩虹岛》游戏反作弊功能检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与游戏的网络服务器中的数据进行交互,继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该软件属于“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应当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并且涉案的违法所得已达“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因此犯罪嫌疑人开发外挂软件并对外销售的行为,应当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检察官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向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最终,4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向游戏公司赔偿损失共计170万元,并取得谅解;同时,退出违法所得40余万元。

2024年9月23日,静安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某、涂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11月2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十六万元至四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