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水润心田
跨界守护共谱新篇
2023年3月16日,漳州市南靖县检察院、 南靖县河长办、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永定区河长办四方联合在南靖县检察院举行“九龙江西溪源头 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为进一步拓展该项机制并打造漳州市南靖县、龙岩市新罗区和谐生态边界关系,筑牢交界区域绿色生态屏障,12月17日,漳州市南靖县检察院、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南靖县河长办、新罗区河长办四方结合跨界区域性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开展联合巡河活动,并签署了《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01
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河活动
2024年12月17日下午,漳州市南靖县、新罗区两地检察机关、河长办联合适中镇政府等部门在两地交界流域适中溪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实地查看河流水质、河道环境卫生、日常管护等情况,现场听取适中溪流域治理成效,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 图 | 漳州市南靖县、新罗区两地检察机关、河长办联合适中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河行动。
02
签订“靖新四方协作机制”
联合巡河行动结束后,漳州市南靖县检察院、南靖县河长办一行前往新罗区检察院检察文化展馆,参观学习了新罗区检察院探索创新“多元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办案机制、社会化防控治理、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项监督”生态检察工作机制。
实地参观后,漳州市南靖县检察院、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南靖县河长办、新罗区河长办四方联合在新罗区检察院举行“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勇、新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高阳、南靖县河长办主任苏胜州、新罗区河长办主任詹良溪等相关人员出席。
会上,四家单位就九龙江流域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河湖长制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研究探讨了实践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在立足辖区实际、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四方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强化日常联络与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与结果反馈、调查取证与协作配合、联合行动与联手防控、生态修复与保护利用、服务延伸与法治宣传等内容。
总 结
接下来,漳州市南靖县、龙岩市新罗区两地检察机关、河长办将继续深化合作,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与执法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司法保护和执法保障。
文案:林 彦
编辑:邹雅铃
核稿:甘 露
审核:叶忠贤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
@南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