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进一步提升交界断面水环境质量,形成福建水脉——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新罗区检察院、新罗区河长办、南靖县检察院及南靖县河长办联合建立了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并联合开展巡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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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巡河,共议流域治理
12月17日,新罗区、南靖县两地检察机关及河长制办公室就相邻共管的九龙江流域开展联合巡河活动。两地检察长、河长办主任及适中镇主要领导参加了本次活动。
巡河人员实地察看了适中镇西溪河断面水质情况,详细了解适中镇在养殖业污染治理及水环境提升所做的工作,并就流域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展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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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共谋治理之策
巡河活动结束后,两县(区)巡河人员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新罗区检察院、新罗区河长办、南靖县检察院及南靖县河长办依次交流汇报了近年来流域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就九龙江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交换意见;同时就进一步推进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改善交界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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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共筑保护屏障
各方还签订了《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化区域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手防控、生态修复及法治宣传等方面协作,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与执法力量,变“各自为战”为“共管共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
下一步,各方将在协作机制框架下,努力打造两县(区)和谐生态边界关系,筑牢两县(区)交界区域绿色生态屏障,为守护福建水脉——九龙江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供稿:第五检察部
责编:林书晨、陈雯
审核:阙机兴
监制:谢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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