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二狗APP的创始人在该平台的官方公众号上发布声明,指控珍爱网以二狗APP的名义,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误导用户使用珍爱网的服务。二狗APP方面要求珍爱网为品牌侵权行为和由此获得的不当得利赔偿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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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网冒用商标引发纠纷

事件的起因可追溯到今年7月。当时,二狗APP创始人李二狗发现珍爱网以二狗APP的名义,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进行了广告投放,导致用户误认为点击广告后进入的是二狗APP的服务,而实际上是被引导到了珍爱网的平台上。

在发现这一情况后,李二狗立即向珍爱网提出了投诉,并明确表示当时并未要求赔偿,希望珍爱网停止这一商标侵权行为。珍爱网对此回应称会转达并处理此事。

然而,到了11月,珍爱网依然在继续以二狗APP的名义进行广告投放,导致了二狗APP方面的极大失望与不满。于是,二狗APP向珍爱网发出了上述控诉。

针对这一指控,珍爱网方面回应称,此次问题是由个别投放人员在工作交接时出现疏漏所致,并非公司层面的故意行为。珍爱网已对涉及此事的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法律分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从法律角度来看,珍爱网的行为显然存在多方面的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已注册的商标。珍爱网未经二狗APP的许可,以二狗APP的名义进行广告投放,已经构成了对二狗APP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此外,珍爱网的行为还可能造成用户混淆。用户可能误以为珍爱网是二狗APP的官方平台,导致二狗APP品牌形象受到损害,这符合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规定。而且,这一行为显然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

关于赔偿500万元的问题,法律界人士认为,赔偿金额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支持。二狗APP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包括珍爱网广告投放的范围、时长,以及由此导致的用户流失数量和潜在用户减少的情况。

虽然二狗APP方面表示,500万元的赔偿请求是根据商标侵权行为的最高赔偿限额提出的,但实际司法判定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直接损失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