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市政府制定了《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并以293号政府令形式进行公开发布,今天,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规定》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济南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级领导干部程勤芳介绍,《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首个关于全民应急演练方面的政府规章,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定》共24条,对全民应急演练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具体要求以及应急预案编修订、应急教育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规定》,济南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优化演练制度措施、强化配套保障机制。其中提到,建立应急演练季制度。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将每年第二季度明确为“全市应急演练季”,每年确定一个应急演练主题,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建立“应急第一响应人”机制。推动全市建成覆盖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以及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迅捷高效响应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开展“双盲”应急拉动演练。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前不通知参演单位具体演练时间、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拉动演练,并鼓励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等单位通过“双盲”演练,检验实战能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明确应急演练频次要求。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高层住宅建筑等,分别明确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和消防应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活动的频次要求。
推动应急预案编修全覆盖。按照应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编制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计划,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同时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等可以结合实际编制应急工作手册,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