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书院博物馆文物和藏品征集公告

莲池书院博物馆是一座集收藏、展示、研究书院文化为主要工作任务的专题类博物馆。为更好地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历史文物,传承书院和地域文化,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具体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中国古代书院文化相关的历史文献、实物资料,尤以莲池书院相关资料为主;

(二)中国古典园林相关的历史文献、实物资料,尤以古莲花池相关资料为主;

(三)直隶校士馆、直隶文学馆、直隶图书馆、河北省莲池讲学院等相关的历史文献、实物资料;

(四)河北省博物馆、河北省文联、河北省图书馆等单位在古莲花池办公期间相关的历史文献,实物资料;

(五)与保定地域相关的历史文物、文献、资料、声像制品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国际交往活动的各种历史见证物品。

征集类别

(一)铜器、铁器、玉器、金银器、陶瓷器、石器、骨角牙器、皮革、漆器、家具、玺印、纺织品等;

(二)拓片、简牍及古籍、珍稀地图、杂志、报刊等正式出版物类;

(三)奏折、试卷、信函、手稿、日记、档案资料等非正式出版物类;

(四)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品等艺术品;

(五)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证件、证书、门票、邮票等;

(六)照片、胶片、拷贝、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音像制品类;

(七)其它反映古莲花池(莲池书院)具有代表性的物品。

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明晰、合法,征集活动不得有违博物馆职业道德。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被盗掘的重要遗址出土文物和被盗文物不在征集之列,如在征集过程中发现,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侦破,并予收缴。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征集方式

以接受捐赠方式为主。鼓励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博物馆无偿捐赠文物。对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传和奖励;对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将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征集程序

(一)征集调查。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对拟征集物的来源合法性、是否符合征集方向等进行初审,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交馆领导。

(二)专家鉴定。馆领导召集会议,研究征集物信息,提出拟征集物清单,并组织三个以上相应研究方向的专家,对拟征集物的真伪,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流传经历等进行鉴定。鉴定评估完成后,由专家填写鉴定评估意见表。

(三)征集实施。馆领导召集会议,形成征集决策意见。如确定征集,则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征集程序。征集双方应就捐赠物的名称、数量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等订立捐赠协议,填写藏品征集信息表。

(四)建档备案。保管部门应于征集物入馆验收后尽快完成藏品编目、建档工作,属于文物的,设置文物档案,并依法备案。应将征集过程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征集日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2022579

电子邮箱:lianchi2005@163.com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246号

莲池书院博物馆热切期盼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携手推进书院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共同为推动莲池书院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