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及系列冰雪活动将在呼伦贝尔市举行,为进一步规范赛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二、各酒店、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杜绝使用“时令价”“价格面议”等模糊标价。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囤积居奇、捆绑销售、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客运、机场、高速公路、出租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不得擅自涨价、票外加价;停车收费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

五、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后打折、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六、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生产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侵害消费者权益及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