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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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曝光台
诚信是立人之本
一处失信 处处难行
对已发布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望能主动履行义务
也希望社会各界
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
如有其财产线索
或发现高消费等行为
请立即向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0470—8326039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来源:海拉尔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