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而言,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一个好的结果固然令人欣喜,但案件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律师工作的终止。在律师的工作中,总结与反思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12月13日,芙蓉律师事务所智胜律法团周例会上,团队青年律师罗恺瑶律师就为大家分享了她最近办理完结的一起通过谈判沟通顺利化解矛盾的案件,智胜律法团天年部主任俞奇沐律师也分享如何运用心理博弈的技巧提升谈判效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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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购房合同而起的纠纷

团队青年律师罗恺瑶,分享了她近期的一起非诉案件,并且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案件起源于在购房前后,当事人曾多次向工作人员询问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是否属于某上市公司旗下,销售人员均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但在交付定金后不久,当事人发现该上市公司宣布正式完成内部重组,剥离了房地产业务,开发商与某上市公司的关系并不像销售人员如所述。这一变化使得当事人对开发商的履约能力产生了质疑,因此选择暂停支付首款。随后,开发商向当事人发出了催告函,开发商认为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该上市公司已公告对其内部业务进行重组,剥离房地产业务,当事人可公开查询,不存在故意隐瞒,并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首款。

律师工作:法律分析与情理沟通

当事人委托后,罗恺瑶律师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该上市公司虽已在港交所预告过剥离房地产业务的相关信息,但她指出公告中的相关条款并不构成完全生效的法律效果。基于此,罗恺瑶律师代表当事人向房地产公司发出了律师函。最终,在罗恺瑶律师的努力下,通过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房地产公司同意退还定金,并达成了退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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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中总结经验

罗恺瑶律师在会上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同时,俞奇沐律师也指出,律师的工作中不仅需要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灵活运用心理博弈技巧,在谈判中摸清对方的需求与心理底线,“因时制宜”不断优化谈判策略,提升双方的信任,才能为促成纠纷化解或达成谈判结果提供基础。同时,他指出青年律师要多积累生活经验,从日常生活中学习人际交往的技巧。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罗恺瑶律师听后深受启发,明白了如何改进工作方法,在座的团队成员们也觉得受益匪浅。

随后,俞奇沐律师分享他曾办过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并与团队成员们探讨了行政诉讼案件在办理中的要点。团队成员们主要讨论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尤其是持续性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以及行政诉讼的可诉行政行为的范围,由于时间缘故,例会上就这两个问题并未深入讨论,但大家一致认为这两个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待日后进一步进行讨论分享,欢迎关注智胜律法团后续文章。

又一期例会落下帷幕,通过例会的形式,所有团队成员可以对自己的近期工作学习进行总结,在与团队的讨论中、交流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同时也可以学习他人的经验与教训,为自己的工作提供指引,这也正是智胜律法团一直坚持每周五召开例会的目的之一。因此,智胜律法团也期待与更多的同行交流合作,携手共进。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戴卓逸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