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在诈骗类刑事案件中,当案件生效后,被扣押的被告人的财产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返还给受害人。以下是具体的返还程序:
一、财产追缴与确认
1. 财产追缴:
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追缴的财物包括赃款、赃物等一切违法所得。
2. 确认受害人身份及损失金额:
司法机关会详细梳理案件中的受害人情况,明确每位受害人的身份和损失金额。
这是为了确保返还的财产能够准确无误地到达受害人手中。
二、财产返还方式
1. 直接返还: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受害人身份明确且双方达成一致,司法机关可以直接将追缴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这种方式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返还证据,如收条等。
2. 通过司法机关返还:
更多时候,追缴的财产会先交给办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将财产退还给受害人。
三、返还程序中的具体规定
1. 案件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对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会及时予以返还。
返还前会进行登记、拍照或录音录像和估价,并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追缴的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会及时予以返还。
返还时,被害人在发还款物清单上签名或盖章,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清单、照片附卷。
3. 案件审理阶段: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诈骗类案件受害人,已经很不容易,应该避免他们收到二次伤害)
返还前会进行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
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判决主文中写明。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赋予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偿物质损失的权利。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诈骗类案件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并不属于物质损失,所以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内。
另外,如果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正常情况下,也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此类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基本上是通通不予受理。
5. 刑事执行阶段:
如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害人的被侵害的财物没有或未及时返还或退赔的,可以通过申请执行。
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的启动,基本上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不过,一般情况下都到不了这个阶段。
既然刑事判决已生效,财产权属也都搞清楚了,办案机关肯定想着能尽快案结事了,担心夜长梦多。
除非,个别人就想和稀泥,就想夜长梦多。
6. 民事诉讼追偿: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时,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获得救济。
只不过,如果真到这一步,基本上被告人早已经山穷水尽,能成功拿回来钱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财产权属:
在返还财产时,司法机关会严格确认财产的权属情况。只有权属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才会被返还。
不可能像个别人想象的那样,财产权属都还没搞清楚,钱都全部发出去了,还返还的没得到,不还返还的竟然获利颇丰。
2. 证据保留:
无论是直接返还还是通过司法机关返还,都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返还证据。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可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3. 法律监督:
司法机关在返还财产的过程中,会受到法律监督部门的监督,确保返还过程中不搞猫腻。这就足以确保返还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诈骗类刑事案件中,被扣押的被告人的财产会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后返还给受害人。这些程序确保了返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