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韩晓婵 苗雅坤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今年以来,河北省邯郸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深挖典型案例培育这口“富矿”,找准培育方向、探索培育途径、搭建培育机制,以“育好案”助推“办好案”。
截至目前,邯郸市检察机关共有两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9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是地方法治建设的深刻印迹,是充满‘烟火气’的社会生活映射,蕴含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的无限向往,推动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朱新燕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把握重点方向
“典型案例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有赖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办出大量的好案子。”邯郸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李颖说。
2024年初,邯郸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全省检察机关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8类40项监督重点,谋划出17个重点办案方向。邯郸各基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统一指导下,办案规模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食药领域相关案件340件。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不规范诊疗引起的用药安全问题。”邯郸市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刘子龙告诉记者。该院今年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互联网不规范诊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河北省“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培育,方向是关键。邯郸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在挖掘案源时立足社会大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问题,积极拓展监督方向。今年以来,针对通过网络直播、微信朋友圈等销售假冒化妆品以及网络远程诊疗等问题,起诉22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700余万元。
提升办案质效
2023年,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针对李某某等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工业用甲醛动物血制品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精准监督行政机关全面履职。该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打造典型案例的过程,也是一个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的过程。
据了解,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邯郸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挑选专业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针对重大、疑难、新型案件,以市检察院带头直接办案或通过全程参与等形式,指导带动基层检察院在办案的每个环节、步骤都精准规范。
同时,邯郸市检察机关高度注重全方位借助“外脑”,丰富公益诉讼检察科技赋能,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发现案件线索,推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在办案中的深度运用。
邯郸市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发现部分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处置、随意倾倒污泥的问题。办案检察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污水污泥处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该案入选河北省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点评为具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
发挥示范作用
“楼下汽修厂散发刺鼻气味,楼上居民苦不堪言……”一条举报线索引起了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注意。该院立即调查核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环境问题。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倡导“以我管促都管”的理念,联合多方力量精准施策,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建立集中汽修喷涂中心,促进行业治理,破解了汽修行业污染监管、治理难题。
办好一案不是终点,治理一片才是目的。“典型案例的生命在于运用和指导实践,就应该学起来、用起来,让案例真正‘活’起来。”邯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顾香玲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注重从典型案例中提炼可复制、可推广性经验,以典型案例撬动检察监督落实落地。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邯郸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创新开展“优秀案例分享会”活动,由办案检察官分享案件办理的经验做法,提升干警证据分析、法律适用、文书说理能力,着力解决办案标准要求不高、方法不多、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了10个案例,带动全市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实现案件质量、办案成效的整体提升。
“典型案例就像一个标杆,指导和引领着办案方向,有力推动检察办案质效整体提升。”顾香玲表示,邯郸市检察机关将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中,不断强化案例培育,总结办案经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周宵鹏 韩晓婵 苗雅坤)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