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到广西,由法院到检察院,改“事后审判”变“事前起诉”,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正根,这个任职不简单。
据广西日报消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正根,近日已跨省市,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这也算是体制内干部交流任职的典型案例,也属于公检司法系统内部干部交流任职的典型代表。
据公开查询得知,杨正根长期在广东省工作,也曾在国家部委(国家民委)短暂任职,拥有多个省级部门、国家局委厅局级工作岗位经历,特别是拥有法院系统重要岗位、班子成员工作经历,可以说是一个履历丰富、经验丰富、多岗锻炼的复合型、专家型干部。
如何看待杨正根跨地区跨系统升任?
知事认为,这其中门道绝非偶然,此举对于体制内领导干部管理具有多重效应:
丰富经验与综合素养。杨正根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清远市司法局等司法系统任职,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实践经验。2010年到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政策法规司等部门工作,使其具备了更宏观的政策视野和管理能力.
不同系统、岗位的工作经历,让他能够从多维度思考问题,在面对复杂案件和检察工作时,能更全面地分析问题,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决策。
促进跨领域知识融合与创新。在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的工作经历,使他接触到不同领域的知识和工作方法,能为检察工作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
如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等特殊案件时,他可运用在民族宗教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把握政策尺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区域间交流与合作。从广东到广西的工作调动,促进了两地司法经验和工作理念的交流。他可将广东先进的司法实践经验引入广西,同时也能将广西的特色做法带回广东,推动两地检察工作共同发展。
这种跨区域交流有利于打破地域限制,整合资源,共同应对一些跨区域的犯罪和法律问题,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
助力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杨正根的交流任职为广西检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他的专业素养和工作作风能为当地检察人员树立榜样,带动整体队伍素质的提升。
也为广西检察系统的年轻干部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和交流平台,通过与他的接触和交流,年轻干部能够学习到不同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促进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这里,祝福杨正根在新的领导岗位上不负众望,创造出不凡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