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 时左右,临汾市洪洞县旅游路与霍侯一级路大转盘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死者景三平,55岁,家住洪洞县广胜寺镇封里村(石沟里村)。
经调查,肇事车辆乃洪洞县住建局河西区综合管理所的一辆无牌垃圾车。事故现场状况为,该车自南向北在超车道行驶,而景三平驾驶电动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于该路口被肇事车撞出约十余米,当场殒命。
据悉,洪洞县住建局的大部分垃圾车均未上牌,此次事故发生后,洪洞县住建局向死者家属赔偿 70 万了事,10 月 19 日死者入土为安。试问洪洞县交警队,住建局无牌无证车辆可以上路行驶,那么普通老百姓无牌无证车辆可以上路行驶吗?政府部门不起到带头作用有失民心!!
洪洞县住建局河西区综合管理所的无牌垃圾车是上不了保险的,死者赔偿金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偿,那么死者赔偿金是那位领导私掏腰包吗?希望上级纪委彻查,给老百姓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