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豫0902执5728号
执行标的:119161.97元
被执行人:杜晓娟
身份证号码:410922199011272728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清丰县大屯乡大屯集11排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杜晓娟具体下落,经核查属实,找到被执行人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杜晓娟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核查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吴法官)
执行案号:(2024)豫0902执6103号
执行标的:156819.18元
被执行人:王磊磊
身份证号码:410926198505121613
住址:河南省范县李马桥商贸区342国道与240国道交叉口西160米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磊磊具体下落,经核查属实,找到被执行人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磊磊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核查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执行标的3%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
(吴法官)
期数丨2457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