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工作台的环境试验及检测项目要求涵盖了多个方面,以确保其性能和操作环境的洁净度满足实验需求。关于上述检测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仪器设备,北京中邦兴业均可现货提供
洁净工作台通过过滤和净化空气,提供一个无尘、无菌的工作环境,这对于实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定期的洁净工作台检测可以确保工作台的过滤系统和空气流通性能保持最佳状态,防止污染物进入工作区域,保护操作者的健康和实验样品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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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适应性
洁净工作台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2423.1~3的要求,环境试验及检测项目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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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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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外观
用目测方法检验。
7.2 尺寸偏差
7.2.1 长度用钢板米尺检査,其分度值不大于1mm。
7.2.2 平面度用平板和尺检査,平板精度为3级,尺厚度范围为0.02mm~0.5mm。
7.2.3垂直度用角度规检查,其分度值不大于0.5。
7.3 功能
采用手感法及目测法进行检验。
7.4 性能
7.4.1 试验环境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试验场所应当具有下述环境条件:
a) 温度:15 ℃~35 ℃;
b)相对湿度:<75%;
c)大气压力:75 kPa~106 kPa;
d)无霜冻、凝露、渗水、淋雨和日照等。
7.4.2 供电电源
a)电源电压偏差:额定电压的土1.0%;
b)电源频率偏差:士2Hz(以额定频率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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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应定期送至具有检定资格的计量测试机构进行检定,试验仪器必须经过检定并校正合格,并在其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仪器清单如下:
a)尘埃粒子计数器(粒径分辨率由0.3um或0.1μm起始),取样流量为2.83L/min、28.31/min或更大流量;
b)热球式风速仪或风量测试仪,仪器测量误差在满量程的士3%之内;
c)声级计,测量范围宜为40dB(A)~100 dB(A);
d)照度计,测量范围为01x~1000lx;
e)振动仪,最小灵敏度达到2.5μm振幅有效值;
f) 气溶胶发生器
多分散发生气溶胶,可发生PSL、DEHS等气溶胶,发生浓度可调,一般应大于10'粒/L;多分散DOP气溶胶(冷烟)发生器,其浓度通常达80g/L~100pg/L;
g)光度计,对 DOP 气溶胶(冷烟)浓度的测量范围为0.001μg/L~100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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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检测
7.4.4.1 扫描检漏
利用大气尘或多分散气溶胶作为污染源,气溶胶含尘浓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当不能满足上述指标时,宜发生多分散气溶胶(如PSL、DEHS、DOP等),用激光粒子计数器或光度计在高效空气过滤器下游侧距过滤器表面 20~30mm处,沿整个表面,边框及其框架接缝等处扫描(见图2)。扫描速率为20mm/s~30 mm/s,扫描行程之间应适当重叠。扫描结果应符合表2中第1项的规定要求。
7.4.4.2 引射作用
在洁净工作台操作口边缘外侧所毗连的周围环境中,利用大气尘或多分散气溶胶作为污染源,用激光粒子计数器或光度计在操作口边缘内侧(见图3)巡检,巡检速度50mm/s以下。
水平单向流洁净工作台,应在距开口处边缘往里50mm,距壁内表面30mm处;而垂直单向流洁净工作台,应在距前挡板下边缘往上50mm,距前挡板内表面 30mm处以及距台面回风栅板边缘往里100mm,距回风栅板往上50mm处进行巡检。当粒子数大于10粒/L或光度计的读值超过台外读值的0.01%时,则确认有气胶诱入,见图3。该项引射作用测试仅适用新产品检测。
7.4.4.3 风速
a)垂直气流平均风速
在距离内侧壁板100mm围成的,距出风网板100mm处平面区域内测量垂直气流的平均风速测量点按行、列均为150mm的网格分布,若去除测量边界后净尺寸不等于15的整数倍,则允许修正测量点距离。
垂直气流平均风速为各测量点读数的算术平均值,如式(1)所示。
b)水平气流平均风速
在距离内侧壁板100mm围成的,距离出风面散流板前侧100mm处的平面区域内测量水平气流的平均风速。测量点按行、列均为150mm的网格分布。若去除测量边界后净尺寸不等于15的整数倍,则允许修正测量点距离。水平气流平均风速计算如式(1)所示。
c)风速不均匀度
风速不均匀度计算如式(2)所示:
7.4.4.4 进风风速
洁净工作台台面正下方,距开口端向内300mm~700mm的垂直截面上测定回风风速,测量点按行、列均为150mm的网格分布。若去除测量边界后净尺寸不等于15的整数倍,则允许修正测量点距离,但每列至少测量3点,每行至少测量7点。
7.4.4.5 风量
风量试验适用于非单向流洁净工作台,送风面或回风面上测得的平均风速乘以面积得到风量7.4.4.6 空气洁净度
a)环境条件:
洁净工作台操作区空气洁净度应在环境洁净度等于或优于洁净度8级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应按附录A进行换算。
b)测点位置:
被测洁净工作台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10min,洁净度的测量边界距离内表面或工作窗100mm。粒子计数器的采样口置于工作台面向上200mm高度位置,测量点按图4布置,可多于图4中的测点数。
c)最小采样量:
每一测点上每次的采样必须满足最小采样量。最小采样量根据“非零检测原则”由式(3)求出。
7.4.4.7 沉降菌浓度
沉降菌浓度测试应在7.4.4.1~7.4.4.6项目测试合格后进行。被测洁净工作台正常运行10min,沉降菌浓度的测量边界距离内表面或工作窗100mm。将装有营养琼脂的90mm培养皿置于工作台操作面上,测量点按图4布置,可多于图4中的测点数。暴露0.5h后,盖上皿盖,取出培养在30℃~35℃的环境中培养48h。用肉眼计数玻璃平皿中可见的细菌集落数,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表2中第7项的要求。
7.4.4.8 噪声
被测洁净工作台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声级计置于“A”计权模式,在被测洁净工作台前壁面中心水平向外 300mm,高度距地面1.1m(相当操作人员坐着的耳部位置)处测量;关闭被测洁净工作台的风机,在相同位置测量背景噪声。当测定噪声和背景噪声相差在10dB(A)以内时,噪声读数按表6修正噪声值应符合表2中第8项的要求。
7.4.4.9 照度
在操作区台面上,沿操作区台面内壁面水平中心线每隔300mm设置一个测量点。与内壁距离小于150mm时,不再设置。被测工作台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用照度计检测各测量点。被测洁净工作台照度为各测量点照度的算术平均值,并应符合表2中第9项的要求。
7.4.4.10 振动幅值
被测洁净工作台置于正常工作条件。将振动仪的振动传感器牢周地固定在工作台面的中心,振仪的频率从10Hz变化到10kHz,测量洁净工作台台面的垂直总振幅;在洁净工作台停机状态下,测量工作台台面的背景垂直振动幅值;将总振动幅值减去背景振动幅值,即为被测洁净工作台的净振动幅值。工作台面的振动幅值应符合表2中第10项的规定。
7.4.4.11 气流状态
a)垂直气流试验
采用可视烟雾检测。
烟雾位于前窗内侧150mm,高度为300mm处从一侧壁板移动到另一侧壁板操作区内,洁净工作台的垂直下降气流在均流板下部均呈现下降模式,无向上气流。烟雾位于前窗内侧操作区1/2深度,高度为300mm处从一侧壁板移动。
烟雾距操作区后侧壁板150mm,高度为300mm处从一侧壁板移动到另一侧壁板操作区内,洁净工作台的垂直下降气流在均流板下部均呈现下降模式,无向上气流。
b)水平气流试验
采用可视烟雾检测。
烟雾位于前窗内侧操作区1/2深度,高度为300mm处从一侧壁板移动到另一侧壁板操作区内,洁净工作台的水平气流在散流孔前侧均呈现向外模式,无向内气流。
7.5 电气安全
洁净工作台的电气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按GB4793.1的规定进行
7.6 环境适应性
洁净工作台的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应符合GB2423.1~2423.3的要求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洁净工作台的检验应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现场检测三种,检验项目应符合表7的规定。